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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2011年05月03日 09:42 点击数:

电气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一(试行)

为吸引广大优秀硕士生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关于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要求,并结合学校制定的《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在《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评奖范围内新入学的博士研究生。

第二条 研究生奖(助)学金等级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择优确定。

第三条 硕博连读学生和统考学生分别排序,分别划拨评选奖(助)学金等级指标。

第四条 硕博连读学生综合成绩算法:

综合成绩=硕士期间学习成绩(换算成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附加分

第五条 统考学生综合成绩算法: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附加分

第六条 附加分算法:

1、附加分总分=优秀个人分+各类竞赛获奖分+科研获奖分+发表论文分+专利分

2、优秀个人分:此项不重复加分,取单项最高分,此项加分不得超过5分。

省、部级

国家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等

3

5

3、各类竞赛获奖分:同一获奖项目只取最高获奖等级加分。

级奖

一等

二等

三等

省级

3

2

1

国家级

5

4

3

国际级

10

8

6

4、科研获奖分:

(1)每项科研获奖加分=单项科研获奖总分×权系数

(2)单项科研获奖总分如下表

级奖

一等

二等

三等

省、部级

12

8

4

国家级

20

16

12

(3)权系数如下表:

作者排序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第六

第七

第八

第九

第十

权系数

1

0.9

0.8

0.7

0.6

0.5

0.4

0.3

0.2

0.1

(4)获奖者排名次序在前十名有效。

5、已发表论文加分如下:

(1)每篇论文加分=论文单篇总分×权系数

(2)论文单篇总分如下表

刊物

级别

SCI检索(期刊)

EI检索(期刊)

ISTP

检索

全国核心刊物

(CSCD刊源)

国际会议

每篇

加分

5

3

1

0.5

(3)权系数如下表:

作者排序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四作者

权系数

1

0.5

0.2

0.1

(4)作者排名次序在前四名有效。

6、获得专利加分:

(1)每项专利加分=专利单项总分×权系数

(2)专利单项总分如下表:

专利级别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每项授权加分

10

5

3

每项申请加分

2

1

0.5

(3)权系数如下表:

作者排序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四作者

权系数

1

0.5

0.2

0.1

(4)作者排名次序在前四名有效。

7、附加分20分及以上者原则上享受二等及以上奖(助)学金。

8、申请以上各项附加分,均需带有效证明材料才可给予加分。

第七条 如本办法与《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出现冲突,则按《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1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电气工程学院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