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制度
2024年07月04日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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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电气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实验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制定本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举报)制度。
一、举报人权利与义务
1、任何师生都有权发现并举报实验室安全隐患。
2、举报人应客观、真实地描述安全隐患,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学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和信息进行保密,不得透露举报人信息。
4、对于举报属实的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举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实验室环境安全与卫生方面,如公共场所,消防通道等。
2、消防设施方面,如烟感报警器、灭火器、灭火毯、消防砂、消防喷淋等。
3、应急系统方面,如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应急指示灯等;
4、水电安全方面,如线路老化、短路、漏电、私接等;
5、实验人员防护方面,如实验服或防护服、防护眼镜、手套、鞋等;
6、危化品方面,如没有在学校采购平台购买、保存不符合要求和使用不规范、没有台帐等;
7、气瓶方面,如来源、气体标识、气体状态等;
8、特种设备方面,如压力容器、行车、强磁、强电设备等;
9、实验废弃物等。
三、举报电话:
66366733、66367784、66367798
电气工程学院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