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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学院组织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2024年04月24日 16:13 点击数:

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上午9点,由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解绍锋主持学习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文件,参加本次学习的有各系分管副主任、专业中心、基础中心、工程中心、磁浮中心副主任及相关老师、学院安全秘书等。

解院长通过文件中的五个部分“总则”、“管理体系与职责”、“分级分类原则”、“实施与监督检查”、“附则”以及附件中的“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表” 、“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高校实验室分类参照表”、“高校实验室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逐条进行了解读。在讲解过程中也分析了学院实验室的特点,并要求各系、中心参照本次学习对实验室进行自行核对检查,对实验室的分级分类进行清理以便后续工作的展开;学习后开展了讨论,对相关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同时要求随后由各系、中心组织相关的实验室责任人进行学习。

最后会议还对各系、中心分管副主任及相关老师进行了一次安全培训,主要是针对平时安全检查中会检查到的事项和各实验室应注意完成的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