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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及系所实验室主任安全责任书

2019年11月25日 00:00 点击数:

电气工程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及系所实验室主任安全责任书

1系所、中心实验室主任为本系所、实验中心下属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人。严格执行学校、学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及时传达、落实、安排学校、学院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2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隐患漏洞,及时处理。确实因客观原因无法处理,必须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同时向学院安全领导小组书面汇报,以求得到及时解决;

3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贵重仪器设备、材料进行分类储存,做到责任到人,严格危险物品管理及使用制度,控制领用数量,掌握危险物品使用情况,严格遵照有关规定使用剧毒药品,严格审批制度;

4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相关台帐;

5有案情发生时,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提供情况。发生事故,要认真追查,分清责任,及时上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