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 党委信息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年07月12日 16:27 点击数:

各位教职工:

请需参加本次职称评审的老师在暑假期间做好材料的准备工作,详情见附件。表格中,教师系列填《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工程系列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用十六开的纸双面打印,所有表格请勿装订。其中两篇送审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论文(申报正高级至少要请一位外校教授评审,请在放假前到人事办公室领取介绍信)。评审论文的费用为160元/人/篇,校外专家评审费用请咨询对方学校。

附:

西交校职改[2011]1号

西南交通大学二○一一年度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职改[2009]1号)文件规定及学校的工作安排,现将我校二○一一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历、资历条件的说明

1.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以学历证书的原件为准),对当年参加博士答辩的,取得答辩决议书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最终未获博士学位者,则取消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历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3.2011年8月31日以前达到实际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申报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指标投放原则

二○一一年指标投放原则为:综合考虑学校未来的发展需要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动态平衡要求,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参考各单位的核算岗位总量和现有在岗人员总数的差额以及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数,经评估后下达。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西交校人[2008]14号文)规定,对设置有专业技术岗位的单位,严格按照所设专业技术岗位系列向相应学科投放指标。

三、转评

1.根据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控制的要求,对于校内工作岗位变动和从校外调入人员引起的职称与所聘岗位不一致的同级别的转评申请,经核定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申请转评。

2.对于有执业资格准入限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若本人已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岗位工作的人员,可以受理申请同级别的转评。

3.根据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在本系列岗位上任职一定年限的要求,原则上不受理跨系列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基层组名单和学科组建议名单

由于学科调整、人员变更等原因,各单位可对基层组、学科组人员提出适当调整建议。基层组名单和学科组建议名单的组成应兼顾本单位各学科专业,人数应为单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基层组名单成员原则上应包括党政第一负责人、各专业德才兼备且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学科组建议名单原则上应包括行政第一负责人、各专业德才兼备且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

请各单位于9月6日前将基层组名单和学科组建议名单(纸质)报学校职改办(九里校区行政楼415),经学校批准后生效。基层组名单和学科组建议名单电子文档发至zgb@home.swjtu.edu.cn

五、其他

1.根据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及岗位目标考核的要求,对于一年内即将退休人员的职称评审不实行评退方式。

2.对经评审通过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由职称改革办公室下达资格通知后,须由各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组提出岗位聘用建议,并报学校审核批准后实施岗位聘用。

3.根据西交校职改[2009]1号文件的规定,再次重申,凡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各级各类人员,须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方可申请。对我校无评审权的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按四川省相应的系列要求执行。

4.对所有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复印件的审核,须落实具体审核工作责任人。所有复印件均须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责任人签字,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方视为有效材料。

5.请各有关单位在学校人事处网页职称改革栏下载新版职称评审表。

附件:二O一一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二O一一年七月八日

校长办公室 2011年7月8日印发

附件:

二O一一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7.14前

下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知,相关单位通知到各位专业技术人员准备材料。

7.14至9.2

按《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单位安排论文评审。

9.5至9.7

布置评审工作,个人申请完成。

组成各基层组。

各单位审查申报人学历、资历、进行考核、思想政治考评,并审核教学(科研)工作量表。教务处、研究生院、成人教育学院、峨眉校区和科研处审定教学(科研)工作量表。各基层组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拟评审名单报校职改办。

9.7至9.9

组织部会同人事处政审。

9.13至9.15

各学院、中心展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材料。

9.23前

各学院、中心收回展览材料。各基层组完成高、中、初级评审、推荐,并按限额将材料报校职改办。

9.26至9.30

小学教师、中学教师评委会会议(评审中级、推荐高级);

卫生系列推荐委员会会议(推荐高级);

综合推荐委员会会议(推荐翻译、档案、农艺的高、中级人员);

会计系列推荐委员会会议(推荐高级)。

图书资料、出版编辑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副高、推荐正高)。

9.30前

教师系列、科学研究人员系列各学科组评审完成,并将材料按限额报校职改办。

10.10至10.14

校工程技术、实验人员高级评委会会议。

10.21前

校教师、科学研究、科学研究(高教研究类)高级评委会会议。

职称评审教学及科研条件-20110712093235.doc

职称评审各类表格-20110712092718.rar

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要求-2011071209272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