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对并申报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通知
2014年10月30日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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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现接到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函[2014]6号,请各位老师仔细校对我校《2014年接受计划汇总表》,如需申报导师,或课题有变动,请于11月7日前填写汇总表并发至yyyllf@163.com。
其中申报导师: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必须是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
申请学科按国务院学位办颁布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见附件)中标准的学科名称和代码填报,并注明学科情况,如国家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导师和课题信息务必准确;《2015年接受计划汇总表》填报要求:学科专业名称和代码以上一年规范信息为准,导师和课题信息务必准确,如有导师因退休、出国等原因无法接受访问学者或当年新遴选导师愿意接受访问学者,须核实更新相关信息,方便各选派高校及访问学者申请者查询。
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宋海涛
联系电话:66367249
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