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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学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年11月23日 08:38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文件),2013年教育部将继续资助约1000名青年骨干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到国内重点高校、优势学科进行研修。为了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接受学科应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民族类专业可放宽至博士点学科。

二、申报导师: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必须是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

三、请需申报的老师于2012年11月28日前,将《计划申报表》、《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导师及课题汇总表》、《高等学校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的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学院人事办公室3210#,电子版发至yyyllf@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

四、《计划申报表》填报要求:内容简明扼要;收费标准和住宿条件须填写清楚;申请学科按国务院学位办颁布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标准的学科名称和代码填报,并注明学科情况,如国家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导师和课题信息务必准确,如有导师因退休、出国等原因无法接受访问学者或当年新遴选导师愿意接受访问学者,须核实更新相关信息,方便各选派高校及访问学者申请者查询。

五、在2013年度,我校将继续组织开展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工作。其申报要求可参考骨干项目。接受学科应为博士点学科,接受导师应为博士生导师或博士点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需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格式要求、报送形式和截止时间与骨干项目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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