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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的通知

2024年12月10日 10:58 点击数: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由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学生联合会共同设立,旨在对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有效评价,在青年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建立正确的激励导向机制,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向上向善、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同时向社会推荐优秀人才,为祖国建设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认证时间

学生申请和校级审核、公示阶段:

2024124日-2024年1220

省级复核阶段:

202412月21日-202513

修改时间:

202412月21日-2025年13

未认证通过同学可据实补充修改完善认证材料并提交学校团委再次审核,省级复核结束后将适时公示拟通过名单。

提醒!!!

本次认证仅一次申请和修改机会,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

二、认证机构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组织机构为共青团四川省委和四川省学生联合会。

共青团四川省委学校部、四川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负责“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制度实施中的组织评审和协调工作,具有本认证办法的最终解释权。

各高校团委负责本校“综合素质A级证书”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初评工作。

三、认证对象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的认证范围为:全校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对象无名额限制,凡符合本认证办法规定且满足认证条件的,均可申请认证“综合素质A级证书”,已获得认证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

四、认证基准

学业成绩无挂科记录、无处分记录,需由学校相关行政部门开具证明材料。

五、认证项目

“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项目分为思想政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专业学习、成长锻炼、文体活动、技能特长、其他8个类别,共22个项目,达到相应条件后可获得对应分值(详见附件《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分标准表》)。

同一项目的不同子项目不叠加计分,以最高得分计算。

(一)思想政治

1、参加“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等思想政治类培养计划

2、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被授予道德模范、抗震救灾、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乐于助人、自强之星等奖励或表彰

3、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情况

4、被聘任为宣讲团成员

(二)社会实践

5、参加社会实践

6、参加志愿服务

(三)创新创业

7、参加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创新创业竞赛项目

8、自主创业

9、参与科技创新

(四)专业学习

10、在校期间获得奖学金

11、发表学术论文

12、 攻读双学位

13、参加专业性学科竞赛

(五)成长锻炼

14、参加学生组织并获得良好及以上等次评议

15、获得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毕业生等相关表彰

(六)文体活动

16、参加文艺类活动

17、参加体育竞赛类活动

(七)技能特长

18、获得国家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

19、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20、获得语言类等级考试(认证考试)证书

21、参加省级大学生安全知识教育暨应急技能大演练竞赛活动

(八)其他

22、服役期间获得军队功勋荣誉表彰

六、认证范围

授予符合本认证办法第五条之认证基准且在第六条所列认证项目8个类别中满足4个类别取得计分,总分数达到28分(含28分)以上的本科生或研究生。

七、认证流程

(一)学生申报

严格对照《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分标准表》和《学生申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进行线上填报,完成线上提交。

(二)校级初评

各高校团委要以《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办法》为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按照《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系统操作使用指南》完成线上初评工作。

(三)省级复核

团省委、省学联进行线上复核,最终确定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名单,通过“天府新青年”“四川学联”微信平台公示后,线上生成电子证书。

八、注意事项

1.认证基准条件为学业成绩无挂科记录、无处分记录,需由学校相关行政部门开具证明材料;

2.所得奖项及经历须是大学期间获得;

3.细则中所涉及同一项目的不同子项目不叠加计分,以最高得分计算,如A和B可叠加计分,A1和A2不叠加计分,以A1、A2的最高分值计算;

4.思想政治理论课分为:本科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治》;硕士研究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必修以及《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两门选修;博士研究生《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专升本学生提供专科阶段思政课成绩证明;研究生需提供研究生阶段的思政课成绩证明。

5.本评分最终解释权属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

6.《无处分证明》需自行找辅导员审核签字后交至电气馆10206韩欣子老师,由学院统一盖章后返还给同学们。

证明提交时间:

202412月10日——202412月13日中午12:00

电气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