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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评优】电气工程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26日 11:24 点击数:

各位研究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学校下发的通知,学院从即日起启动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

一、参评范围

20222023级硕士,202120222023级博士,2020级直博生可参与评选。

二、荣誉称号种类和评选条件

1.个人荣誉称号含:竢实扬华奖章、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具体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各类个人荣誉:

1)有未解除的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课程学习环节有不及格记录者;因个人学业困难造成延期毕业者;

3)因休学、转学等原因,在校时间不满 30 周者(不含参加联培、交流项目的学生);

4)恶意拖欠学费者。

2.集体荣誉称号含:研究生忠忱班集体、研究生优秀班集体。

参加各类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班级,班级同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的情况。各参评班级原则上应至少获得1PADP项目立项,或者班级所在党支部至少立项1次“领航先锋”工程子活动,具体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荣誉学生申请阶段926-109日)

1.学生申请

参加各类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的学生应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个人审批表》,见附件2),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4)》(以下简称《材料清单》,见附件3),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论文期刊分级与课题项目分类需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最新标准填写,不得夸大、虚报。

2.民主评议

班级、校级学生组织、院级学生组织均应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

1)班级推荐的优秀个人,评议小组组长为辅导员,班长和辅导员应在《个人审批表》(附件2)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申请人如为班长,“班长(负责人)签字”部分由党支书签字)

2)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个人,评议小组组长为社团指导老师,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个人审批表》(附件2)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

其中,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由相应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总后推荐至各学院学生工作组,但学院评议时仍需审核其评选资格。

3.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支撑材料(即《材料清单》),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注】《个人审批表》(附件2)日期要求:学生申请日期<民主评议时间<导师审核时间

(二)集体荣誉班级申请阶段(926-109日)

参加各类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班级应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集体审批表》,见附件6)、《班级基本情况简介及主要事迹》(见附件7),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邀请本学院两位导师代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三)学院评审阶段(1010-1024日)

1. 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

2.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四)学校评审阶段(1025-1220日)

四、材料提交

所有申请材料以班为单位提交,请于109日下午17:00报送至各自辅导员老师处(具体要求,以各年级辅导员通知为准)。各年级辅导员汇总本年级推荐人选名单和申请材料。

1.个人荣誉材料提交清单

1)《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

2)《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4)》(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需经2-3名学科相关课题组导师推荐,并在《材料清单》上签字)

3)《附件42023-2024学年“竢实扬华奖章”(研究生)候选人简介》(仅申请“竢实扬华奖章者”提交)

4)《学生现实表现意见》,第三人称,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科研学术情况、社会工作情况、师生口碑等方面。(仅申请“竢实扬华奖章者”提交)

5《附件5:年级-个人荣誉称号拟推荐人信息汇总表》

2.集体荣誉材料提交清单

1)《附件6: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

2)《附件7:班级基本情况简介及主要事迹》

3)支撑材料(封面见附件8):获奖证书、论文等

五、注意事项

1. 精准把握相应政策。在开展评优工作前,各班组织学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修订)》,开展诚信教育。若在评优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根据《管理办法》,学生在荣誉称号申请和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和奖品(奖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竢实扬华奖章”获得者,在毕业离校前有存在学术道德不端行为的,或因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学校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和奖章。

2. 精细准备相应材料。

1)申请人应认真填写各类申请材料,各年级要认真审核各类《审批表》、《材料清单》,各类签字、签章、落款时间应准确无误。

(2)“竢实扬华奖章”申请者请填写在我校读研阶段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其余优秀个人类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3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2日(即2023-2024学年)之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3. 精确完成各个环节。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竢实扬华奖章”评选展示会、“研究生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工作安排单独通知。



咨询电话:66368598 王老师、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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