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电气工程学院本科2019、2020、2021级同学: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启动我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学院开启批次阶段(9月20日)
学院在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奖助学金评选”版块开启学院评选批次(批次名称: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奖国励评选)。面向学生深入宣传《《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附件2),开展本学院评选工作。
电气工程学院本科生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情况如下:
国家奖学金:22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74人
二、学生申请阶段(9月20日—9月22日)
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提交。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如果学生的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具体要求见附件2)。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通过学校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的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30%。
三、学院评审阶段(9月23日—10月8日)
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学校评审报出阶段(10月9日—10月27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推荐名单报请校长办公会审定。审定后将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名单、相关工作总结及审批表等报送教育部审批。
五、注意事项
1. 2021-2022学年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暂不执行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达标性要求;
2.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全日制本科生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务必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见附件3);
4.本次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5.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占用原学院名额,系统审批由新学院负责,新老学院需做好沟通交接工作;
6.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7.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操作流程》(见附件4)。
工作联系人:詹老师 66368598 电气馆10206
电气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0日
- 附件【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9号).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0〕1号).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操作流程.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