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评优】电气工程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电气工程学院2023届研究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1〕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学校决定在2022年9月-2023年4月期间组织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院可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16名、“校级优秀毕业生”41名。
二、评选条件
1. 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2. 热爱母校,积极践行“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交大精神和“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的交大校训;
3. 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读研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含服务消过),无不良记录;
4. 学习勤奋,学业优秀,读研期间未出现不合格课程的情况;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 读研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或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至少一次;
7. 读研期间,积极参与研究生挂职锻炼服务半年及以上考核合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
8. “省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除具备上述条件之外,读研期间应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至少一次,【并且】获得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至少一次。
9.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根据《管理办法》,工作安排如下:
1.学生申请阶段(9月21日-9月25日)
(1)民主评议
学生本人在班级提出申请,班级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并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个人审批表》,见附件1)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各班班长汇总《电气工程学院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学生申请
通过班级民主评议的参评学生应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个人审批表》(附件1),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如:奖学金证明、称号证书等),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2)》(以下简称《材料清单》,见附件2),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论文期刊分级与课题项目分类需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最新标准填写,不得夸大、虚报。
“省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由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及“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名单。学生只需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即可,但“材料清单”所列内容均须提交。
(3)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支撑材料(即《材料清单》),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纸质版先不提交,暂不用导师签字,纸质版提交时间待学院后续通知)
2.学院评审阶段
(1)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清单》和相关支撑材料,以及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个人审批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
(2)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及“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注意:学院应将“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的主要申请材料,如《材料清单》《个人审批表》等一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在《个人审批表》中明确评审意见,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
同时,“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需填写《四川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4),学院在“院系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盖章。
(3)材料提交至学工部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评审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3. 学校评审阶段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班级评议小组、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整理汇总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决策会议审定获奖人选名单,并将“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批。
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统一部署,按照工作流程,学校预计于2023年3-4月下发《西南交通大学关于表彰2023 届优秀毕业生的决定》,对2023届优秀毕业生获奖学生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奖励审批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申请材料提交
【注】以下所有申请材料请先提交电子版(除本人签名、班长(负责人)签名外,其他暂不用签字),待材料审核无误,学院评审并公示结束后,再组织统一签字,具体时间后续通知。
(一)申请材料清单
1.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附件1);
2.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2)》(附件2);
3. 《电气工程学院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班级汇总后,每班提交一份);
4. 《四川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4);
5.支撑材料(含封面见附件5),如:奖学金证明、荣誉称号证书等;
6.《电气工程学院2022年班级评优评议记录》(附件6)(班级汇总后,每班提交一份)。
(二)申请材料提交(9月25日晚上24:00前)
各班民主评议后,请以班为单位,由班长将本班优秀毕业生推荐人申请材料打包(每个推荐人一个文件夹,每个文件命名为“姓名-文件名”),提交至以下链接:
https://workspace.jianguoyun.com/inbox/collect/ed4ef574cc5d48519a1931c0e8c1b139/submitv2
五、注意事项
1. 在开展评优工作前,各班应学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修订)》,开展诚信教育。若在评优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 因部分同学暂未返校,《审批表》、《材料清单》等相关申请材料中,需要申请人、班长、指导老师、导师签字的地方暂时可以电子签代替。后续若有变动,以后续通知为准。
3. 学生在优秀毕业生申请和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并依法依规给予纪律处分。获评“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校将报请省教育厅处理。
4. 获奖学生若不能按期毕业、或因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获评“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校将报请省教育厅处理。
5. 请各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班级评议推荐工作。
联系人:郭老师,66366963
电气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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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2).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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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4:《四川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支撑材料封面.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6:电气工程学院2022年班级评优评议记录.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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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8: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项目分类分级体系.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9:《西南交通大学高水平学术期刊目录分类分级规则及其使用指南(试行)》.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