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西南交通大学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充分调动老师们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进行2016年教学成果的评选和奖励工作,以表彰和奖励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现将教学成果评选和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申报条件
(一)教学成果包含内容
1. 学科与专业建设类:学科专业体系的构建与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一流学科建设、专业综合改革与内涵建设;学科专业课程体系重构及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学科专业优势与特色的培育和打造等。
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类: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改革;校企合作、科教融合协同育人的模式与机制;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实施与中国制造2025人才培养,通识教育等。
3.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改革类:教学方式方法与手段的创新与实践、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互联网+教育、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及研讨式教学模式实施;基于产出的学生学业考核评价方法与手段;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
4.教学资源建设类:课程建设(包括MOOCs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包括数字化教材)等。
5.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类:各类实践教学、科创竞赛;各类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等。
6.教学质量保障类:人才培养相关环节的质量标准建设、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及其实践、质量评估工作的机制与方法等。
7.其他类: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教育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显著效果的成果。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
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三)申报成果须为2012年以来完成的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已获“2012年西南交通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无重大突破,原则上不再申报本次评奖;如果获奖项目在原有的基础上,近四年间有重大突破,取得重大成绩,可以再次申报。
(四)在相同条件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予以优先奖励。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成果申报:本届教学成果奖分为本科教学成果奖和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两类。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个人(项目组)提出申请,按照2016年西南交通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报说明(见附件2)的要求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有关评奖支撑材料。
(二)院(中心)初审、推荐:各院(中心)应对本单位申报的教学成果组织专家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并于2016年10月12日前,请各位老师将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相关材料报送至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务办电气馆3239#,联系人:蔡丽明,联系电话:87601486,邮箱:limingcai@home.swjtu.cn。逾期未交作弃权处理。
(三)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分头组织评审。
(四)教务处、研究生院将评审结果分别报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生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五)评奖结果在全校内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将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三、提交材料
(一)《西南交通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二)成果总结报告及有关评奖支撑附件
注: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版1份;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四、奖励
(一)本次评选将设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额度为: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00元。
(二)优先推荐获得一等奖的项目参加四川省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特此通知。
西南交通大学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