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关于导师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限制的通知
2017年03月21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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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电气工程学院学位分委会2015年9月6日会议研究决定,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规定如下:
1)正教授原则上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6人,有在研且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导师可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7人;副教授原则上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4人,有在研且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导师可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5人;讲师原则上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2人,有在研且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导师可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3人;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2人。
2)不限制硕士生导师免试研究生占其总招生人数的比例。
电气工程学院学位分委会
2015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