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研究生教育   >   正文

【博士生】电气学院关于进行 2018 年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8年07月09日 00:00 点击数: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 研〔2017〕27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博士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中期检查、 结题验收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8 年博士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

请各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欢迎我校拔尖创新人才试点班的同学积极申报。为鼓励博士研究生潜心学术研究,收获更多创新成果,申请项目资助的博士生须自项目批准之日起开展为期两年的研究工作,项目结题后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外审及答辩。请申请者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申请书》,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交电气工程学位评定分委会,由分委会组织专家初评后推荐上报校学位办。

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纸质材料:

1.申报人的《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创新基金申请书》(附件 2)

2.证明材料(如有检索号,需提供图书馆检索报告)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

电子版:

1.申报人的《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创新基金申请书》(附件 2)

2.《西南交通大学 2018 年博士生创新基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 3)

二、2017 年博士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中期检查

请 2017 年博士生创新基金资助者结合立项申请书的计划进度、预期目标、 实际工作进展情况,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创新基金中期检查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分委会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参加中期检查的名单如下:

创新基金中期名单.bmp

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纸质材料:

1.受资助人的《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创新基金中期检查报告》(附件 5)

2.阶段性成果证明材料(如有检索号,需提供图书馆检索报告)

电子版:

1.受资助人的《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创新基金中期检查报告》(附件 5)

2.《西南交通大学 2017 年博士生创新基金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 6)

三、2016 年博士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结题验收

请 2016 年博士生创新基金资助者按要求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创新基金结题验收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分委会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参加结题验收名单如下:

创新基金结题名单.bmp

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纸质材料:

1.资助人的《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创新基金结题验收报告》(附件 9)

2.创新成果证明材料(如有检索号,需提供图书馆检索报告)

电子版:

1.受资助人的《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创新基金结题验收报告》(附件 9)

2.《西南交通大学 2016 年博士生创新基金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 10)

四、注意事项

1.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论文检索报告,论文杂志封面、目录页、 论文全文,录用通知,发明专利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2.汇总表内“成果情况”一栏只统计申请者或受资助人本人为第一作者或 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文章数量,该栏信息由本人填写、分委会核实;

3.结题验收(2016 年度)成果标准参照《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 目管理办法》(西交校研[2013]14 号)文件执行(附件 7)。

请各位同学于 2018年 9 月5 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犀浦校区电气馆10204#),电子版发至:dqxyyjsjw@163.com,(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66367466)。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rar

电气学院

201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