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按照《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 号)和《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2 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开展专家库报送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专家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
2.各培养单位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
二、填报内容
1. 本次填报包括三部分:
一是上报新增专家(一位专家只能有一条记录,不要在多个分委会重复填报);
二是根据2021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详见附件1中附表 3-9 专业类别领域,专业学位导师必须完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否则不能上传);
三是对不愿或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管理。
2.具体报送内容请参照《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
3. 请在库专家在原表中完成信息新增与更新,请用红色标明,《专家信息汇总表(在库专家)》名单请在学院QQ群或微信群下载。新增专家在表后添加并标注新增(见附件 1示例3)、离岗或不愿担任评审专家的请用红色标明并标注删除(见附件 1 示例4),由研究生院派专人从专家库中删除。
三、填报要求
1. 填写信息时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和式样,否则无法完成正常上报数据工作。
2.请各位老师于2023年 3 月 5日前将新增或完善的《专家信息汇总表》 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 : limingcai@swjtu.edu.cn。
联系人:蔡丽明;联系电话:028-66367466
附件 1.《专家信息汇总表》
附件 2.《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附件 3. 《专家库数据字典》
电气工程学院
2023 年 2 月 27 日
- 附件【2023年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附件.zip】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