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党政办公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年度首批“雏鹰学者”岗位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6年03月31日 11:17 点击数:

各位老师:

自2015年学校启动“雏鹰计划”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5年11月学校启动“‘雏鹰学者’海内外选聘计划”,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人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西南交通大学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党委工作报告》精神,根据《西南交通大学“雏鹰计划”实施办法》,决定开展2016年度首批“雏鹰学者”推荐、选拔和聘任工作。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1、推荐人选以获得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为主。

2、候选人年龄要求:截至2016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候选人原则上男性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过37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候选人原则上男性不超过38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学校将根据情况择优选择。

3、候选人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

4、候选人应具有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

5、候选人具备承担基础研究课题能力,已在本领域重要国际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在科学研究方面较国内外同龄人取得显著成绩。

6、有两位国内外知名同行专家推荐。

7、聘期内全职到校工作。校外应聘者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二、推荐程序

校内各单位根据以上推荐标准,经各单位教授委员会评审后向学校推荐人选。

三、其他说明

1、推荐材料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包括《教学科研单位“雏鹰学者”岗位候选人推荐汇总表》和《西南交通大学“雏鹰学者”岗位候选人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详见附件)和附件材料,推荐书一式3份,附件材料一式1份,推荐书和附件材料分开装订。

附件材料包括:

(一)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四)推荐书中所涉及的科研项目、学术论文、专著、专利、获奖、担任国际学术会议重要职务及在国际学术会议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2、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3、各单位应对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学术道德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学院党委应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做到宁缺毋滥。

4、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青年千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青年学者、国家自然基金委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和学校原“扬华之星”、“竢实之星”、“雏鹰计划”入选者不在被推荐之列。

5、以上材料报送截至时间:2016年4月18日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学院人事办公室3210#

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yyyllf@163.com(汇总表只发电子版)

电话:13880692081, 87600713

人 事 处

电气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