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及新一届委员候选人提名的通知
电气工程学院党委各党支部:
中共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拟定于11月初召开,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相关要求,院党委讨论确定了《中共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新一届党委委员候选人条件及产生办法》及《中共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现将有关选举及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院属各党支部即为选举单位,由各党支部书记负责本次代表选举及候选人提名的全部相关工作;
二、根据《中共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新一届党委委员候选人条件及产生办法》及《中共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开展以下各项工作:
1、各党支部进一步校核本支部党员名单,填写附表一;(各教工党支部党员名单另附,请各个支部进一步校核增加新进教工党员信息)
2、原则上教职工正式党员即为本次党代会正式党员代表;
3、各党支部(全体教工及学生党支部)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充分讨论后,提名新一届党委委员候选人7名,名单于2016年9月23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邮箱:dqxydw@swjtu.cn,格式见附表一;教工支部同时上报应到代表名单;
4、各学生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充分讨论,提名本支部代表候选人名单(原则上本科生每个支部1个代表;原则上研究生每个支部1个代表,支部正式党员在20人以上的支部2个代表),填写附表二,于2016年9月23日下午5点以前发送至邮箱:dqxydw@swjtu.cn,格式见附表二;
5、学院党委会通过充分讨论,确定新一届党委委员候选人名单及党员代表候选人名单后返回各党支部;
6、党委委员候选人名单第二轮提名工作另行通知,按计划将于10月12日前完成。
三、请各党支部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各项讨论选举工作,并按时提交各次讨论结果。
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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