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党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项表彰工作的通知
电气学院各党总支:
按照西交党【2016】52号文件关于开展校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项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开展本次表彰推选工作。请各总支按照要求提交推荐名单及事迹材料。
一、表彰项目
表彰项目包括先进党支部、优秀教师党员、教师党员标兵(分教书育人标兵、科研攻关标兵、管理服务标兵三类)和“两学一做”优秀学生党员、学生党员标兵。“两学一做”先进党支部参评对象是党委、党总支下设的党支部,“两学一做”优秀教师党员和教师党员标兵参评对象是党组织关系在学校,且成为正式党员半年以上的在职教职工党员;“两学一做”优秀学生党员和学生党员标兵参评对象是党组织关系、学籍在学校,且成为正式党员半年以上的在校学生党员。
二、表彰名额
根据学校党委给定的名额,学院党委共计推选先进党支部6个,优秀教师党员5名(含推荐教师党员标兵候选人2名),优秀学生党员7名(含推荐学生党员标兵候选人2名)。
根据学院实际,各党总支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单位 | 先进党支部 | 优秀教师 党员 | 教师党员标兵候选人 | 优秀学生 党员 | 学生党员标兵候选人 |
1 | 教职工党总支 | 3 | 5 | 2 | —— | —— |
2 | 研究生党总支 | 2 | —— | —— | 4 | 1 |
3 | 本科生党总支 | 1 | —— | —— | 3 | 1 |
三、参评条件
依照学校党委相关文件执行。
四、评选方式
各党总支按照参评条件及基层党支部推荐意见,推荐相应党支部及优秀党员人选,上报学院党委。优秀教师党员标兵由党委组织部牵头答辩评审后确定;优秀学生党员标兵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答辩评审后确定。
五、推选工作要求
请各推荐党组织及个人,填写申报材料:
1、先进党支部推荐表及事迹材料(见附件一,2000字左右)
2、优秀党员推荐表及事迹材料(见附件二,1000字左右)
3、优秀党员标兵推荐表及事迹材料(见附件二,1500字左右)
请各党总支按要求评选推荐先进党支部及优秀党员,汇总名单(见附件三)请在10月31日前发送至学院党委邮箱;并请通知相关人员按以上要求填写推荐表及事迹材料在11月5日前发送至学院党委邮箱(dqxydw@swjtu.cn)。
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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