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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退休教职工相关待遇发放方式变更的通知

2019年12月04日 00:00 点击数:

学校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国家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正式参保登记前,退休人员退休费由单位预发。

2019年11月,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京外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准备期清算和全面完成属地参保工作的通知》(财社[2019]168号)等文件要求和四川省工作部署,我校已完成编制内教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2019年12月起,全校退休人员养老金将由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简称“省社保局”)发放。现将有关退休人员相关待遇发放方式变更情况通知如下:

一、由于还处在清算过渡期,按照“原预发不降”的原则,学校将对未纳入养老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部分,暂由学校原渠道预发。待清算结束后,再按国家、四川省相关政策调整。

二、从12月起,每位退休人员将分两次收到相关退休待遇。一是由社保局发放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发放时间每月10号左右;二是由学校发放部分,发放时间为每月8号左右。

三、注意事项:

若省社保局养老金发放不成功,将于每月15号左右二次补发。养老金未到账的,可能的原因有银行账户信息不符等,请及时与学校社保中心联系并查明原因。当月未到账的养老金将由社保局负责次月补发。

请各二级单位将相关通知精神周知各单位全体退休人员,人事处也会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告知。如有问题,请及时和我处联系。

社保中心联系电话:沈老师66366236 张老师66366237

劳资科联系电话:王老师66366204

办公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419室、411室

人事处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