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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开展国家新学位法和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宣讲

2025年04月21日 09:29 点击数:

2025年4月14日,电气工程学院召集学院研究生导师,深入学习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并解读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要点。学院副院长刘志刚主持会议,全体研究生导师参加。

会议聚焦新修订的《学位法》,系统对比新旧版本变化,重点强调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培养的法律要求。刘志刚副院长指出,新法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两类学位的差异化定位:学术学位突出学术研究能力,专业学位突出专业实践能力;学术学位硕士申请人应当具有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硕士申请人应当具有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针对质量保障,新法要求建立学位授予全过程监督机制,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明确导师在招生、培养等环节的主体责任。

结合《学位法》精神和学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学院同步推出新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对于学术学位研究生,全面实施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实训”制度,设立学术创新实践学分,强化科学方法训练以及学术素养提升;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完善专业实践环节,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培养。课程体系打破学科壁垒,推行“大类基础课+核心课”模式,完善了前沿交叉课,增设《智能电网与能源互联网》、《深度学习理论与工程应用》等前沿交叉课程专业学位新增专业相关实验类课程等,控制科学与工程和电子信息领域增设了医工交叉方向和《医工交叉前沿》等课程

刘志刚表示,学院将建立导师动态考核机制,年内准备新增多个产教融合和实践基地,并通过专项培训推动新规落地。此次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标志着学院研究生教育向“学术顶天、产业立地”的双轨模式深度转型,为培养电气工程学院基础研究拔尖人才和行业产业领军人才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