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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学院党委关于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工作的通知

2017年12月04日 00:00 点击数:

电气工程学院党委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推进方案

(2017年12月-2018年3月)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关安排的通知》要求,电气工程学院党委认真组织讨论,在前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各层面工作实际,为切实推进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关工作,讨论制定了2017年12月-2018年3月的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体要求

认真领会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关安排的通知》的各项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力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并将精神动力注入到学校和学院的建设中,增强工作学习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推进学校和学院的建设发展。

二、学习内容

以党的十九大报告为基础,辐射各类相关学习资料。

1.主体内容有:

(1)十九大报告

(2)中央纪委报告

(3)新《中国共产党章程》

2.辅助资料包括:

(1)《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

(2)《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

(3)《将改革进行到底》、《法治中国》、《大国外交》、《巡视利剑》、《辉煌中国》、《强军》、《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等电视专题片

三、学习具体安排

(1)召开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新党章专题培训班(12月10日前)。

(2)每月召开1次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研讨党的十九大精神。由学院党委负责确定各次学习主题

(3)根据《电气工程学院党委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计划》,各领导干部在分管联系支部(系)及学生党员群体主讲一次十九大精神专题党课(2018年1月15日前)。

(4)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开展1次集中学习,根据《电气工程学院党委党支部学习指导计划》,及时向学院党委反馈学习情况。

(5)根据《电气工程学院党委党员分类教育培训计划》,推进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发展对象培训及党员日常培训工作。

、督导检查

(1)以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检查指标为依据,及时检查教职工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

(2)以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检查指标为依据,及时检查学生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学生各层面分类培训情况。

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