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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民主评议党员及创先争优初评工作的通知

2016年06月22日 17:27 点击数:

学院各教职工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的通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将2015-2016学年民主评议党员及创先争优初评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按照相关时间点将评选结果上报给学院党委。

1、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包括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进行民主评议。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定等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

2、民主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种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20%。

3、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按程序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如实填写《党员民主评议记载表(教职工)》(纸质),并填写《教职工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电子版)。

4、请在2016年7月7日前,将《党员民主评议记载表(教职工)》(纸质)交学院党委,将《教职工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qxydw@swjtu.cn

5、相关表格及组织部通知原文见附件。

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二O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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