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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学院2012年仪器设备类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2年09月03日 09:34 点击数:

根据《西交校设备[2012]3号》文件精神,为顺利开展并按时保质完成仪器设备类资产清查工作,特制定本学院实施方案。

1. 清查工作小组

组长:何正友,卢国涛

副组长:赵丽萍,王英,郭育华,吴广宁,晏寄夫

组员:甘萍,刘琼,杨校宾,罗家才,段绪红,余俊祥,何蓉,朱镜平,刘国清

秘书:孙永奎

2. 清查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 准备阶段(7月15日~8月30日)

清查工作小组成员学习《西交校设备[2012]3号》文件以及新版《仪器设备管理信息系统》。设备秘书将每个老师保管的设备分解出来,连同新版《仪器设备管理信息系统》以及上网账号、密码打包准备成电子文档以备开学使用。

2) 动员阶段(9月1日)

召集清查小组成员以及各系实验室主任开会,宣讲本次仪器设备资产清查工作的目标,重要性以及必要性,同时介绍学院清查工作时间安排。通过学院办公网将每个老师保管的设备及新版《仪器设备管理信息系统》下发到每位老师,要求实验室主任在第一周召集各系老师开会传达学院本次清查工作时间安排。

3) 自查阶段(9月3日~9月15日)

各位老师自行检查所保管的设备,明确登记保管人以及存放地点。针对以下几种情况提出解决办法:

第一:有帐无物设备,按学校要求在上报明细账的备注栏中标注“有帐无物”,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

第二:有物无帐设备,填写《有帐无物登记表》,通过新版《仪器设备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第三:系统保管人与实际设备保管人不符,经实际保管人同意,提出设备保管人变更申请,办理交接手续。具体操作手续如下:交接人与接收人网上变更设备保管人,再填写纸质交接单,由设备秘书确认后,才能将系统中设备保管人变更。

第四:对于仍然挂到退休以及调离本院、学校人员名下的设备,首先查找设备,若在,交由学院两个中心或办公室,经现保管人同意,办理设备交接手续;若不在,交由学院统一汇总处理;

第五:闲置报废设备,在设备明细账备注栏中标注“闲置待报废”,并办理报废手续;

第六:由于部分教师在工程中心工作,其所保管的设备与存放地点可能与设备系统登记不符,这种情况必须由当事人将其保管设备划分开来,属学院设备归入学院下属单位,并经保管人同意,办理变更交接手续,属工程中心的归入中心。

设备保管人变更具体流程如下:交接人与接收人网上变更设备保管人,再填写纸质交接单,由设备秘书确认后,才能将系统中设备保管人变更。

设备表格填写要求:存放地点必须精确到是哪个实验室,如X4410,J3208。备注栏中填写“有帐无物”,“有物无帐”,“ 闲置报废”。注意“有帐无物”必须说明原因。

自查完帐物相符的设备自行上网填写所要求的各项设备信息,同时下发的纸质文档必须在9月14日前返回给设备秘书,以备查验。上交具体地点:九里校区J3121房间。

4) 资产标签粘贴(9月17日~9月20日)

将下发的新版固定资产标签按新旧对照表重新粘贴。

5) 检查阶段(9月20日~9月24日)

由学院组织检查小组对两个中心及办公室进行详细检查。重点检查帐物是否相符,新旧标签是否完整对应以及存放地点。

6) 上报数据(9月25日~9月27日)

根据学院清查结果进行总结。内容包括:帐物相符,有帐无物,有物无帐三类,并写出出现问题的原因。

3. 整改阶段(11月1日~11月22日)

根据学校核实情况,对学院清查过程中出现问题进行整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其它未尽事宜,由清查小组负责解释说明。

注:学院在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登记并认可的实验中心及单位如下:

电气工程基础实验中心;电气工程专业实验中心;电气工程学院办公室;铁道电气化与自动化,运动所,磁浮所

电气工程学院

20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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