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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2018年04月28日 00:00 点击数:

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8〕38号)和《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川知发〔2018〕30 号)文件精神,为认真组织做好本届中国专利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全省范围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专利,均可以申报中国专利奖。

(一)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组织申报

(一)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全省的申报推荐工作,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国知办发管字〔2014〕13号)和评选《通知》要求,指导市(州)、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的参评工作,组织对申报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审核,按要求向国家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报送申报推荐资料。

(二)各市(州)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院士组织指导本系统(辖区、专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特别是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企业、省级专利实施资金重点资助项目企业、重点高校申报高水平的专利项目参评,认真填写推荐函。省知识产权局将根据所推荐项目工作和获奖情况,评选我省优秀组织奖。

(三)请有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和评选《通知》要求,认真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一项专利填报一个项目。准备申报材料,特别要注意收集应用证明相关材料。

(四)院士、成都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报省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审核后,由省知识产权局统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同专业领域的2名院士可共同推荐1项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1次。

(五)成都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成都市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按照《通知》推荐项目分配表(三)分配的数量推荐(自荐)。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等材料表格请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了解、下载,网址:http://www.sipo.gov.cn/ztzl/zgzlj/index.htm。《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川知发〔2018〕30 号)可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www.scipo.gov.cn。

三、材料报送

(一)材料内容 1.申报材料纸件1份:申报书及附件。附件-如专利产品图片或者照片纸件材料,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专利应用证明复印件,以及其它证明专利技术水平高、专利保护效果好、专利实施经济社会好的证明材料,附件资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2.申报材料电子文档1份:请用U盘/光盘储存。包含:申报书,附件-如专利产品图片或者照片,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专利应用证明等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以及其它证明专利技术水平高、专利保护效果好、专利实施经济社会好的证明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 3.申报人认为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二)报送时间申报、推荐材料2018年 5月6日前报犀浦校区综合楼207科研院成果管理科。

联系人:王青亚联系方式:66366275邮箱:glk@home.swjtu.edu.cn

科研院 2018年4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