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正文

【本科生评优】电气工程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年09月28日 17:53 点击数:

本科2019级、2020级、2021级各位同学: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229-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请各班按此通知要求,在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基本情况

(一)评选内容

个人荣誉: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

集体荣誉:忠忱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特色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详见《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011 号)(附件1)。

(三)名额分配

1.个人荣誉名额

个人荣誉称号已分配至各年级和院级团学组织。

2.集体荣誉名额

忠忱班集体:1个;先进班集体:9个;特色班集体:3个。

三、学生(班级)申请及民主评议928-107日)

(一)班级/学生社团民主评议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校级学生组织提出申请,各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组长需深入班级、院级学生组织、校级学生组织,组织全体成员开展各类学生荣誉称号的评议,审核拟推荐人资格,确定拟推荐人选。

民主评议后,各班班长/社团负责人,填写《电气学院2022本科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2),以班级/社团为单位,发送至各辅导员(社团指导老师)处。

【注】:

1.班级成立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导师任组长,组织班级全体成员开展各类学生荣誉称号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报学院学生工作组评审。

2.院级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应由相应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指导老师任组长)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报学院学生工作组评审。

其中,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由相应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后,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汇总后推荐至学院学生工作组。

(二)学生网上申请

根据班级/学生组织评议推荐结果,学生(班级班长)登录本人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网上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三好学生标兵拟推荐人选需院评审小组在三好学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三好学生即可。

四、学院评审(108-1024日)

学院按照学生(班级)申请、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并将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排名、科创情况、工作情况、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忠忱班集体拟推荐班级,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班级评奖评优情况、班级成员评奖评优情况等)一并公示。

五、学校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在参评学年或评优工作周期内受到纪律处分、有服务消过者,不得申请各类荣誉称号。

3.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参与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4.2021-2022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暂不执行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达标性要求。

5.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6.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参考《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3

7.同一学年内“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可兼得。

8.同一学年内“忠忱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特色班集体”不可兼得。

9.“竢实扬华奖章”评选展示会、“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专项工作联系人:郭冰倩,66366963



电气工程学院

202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