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团委关于召开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电气工程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西南交通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生会组织工作实际,在此通知召开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6月11日19:00
地点:电气馆10832
二、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第十二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第十二届学生会权益提案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参会人员
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本科生学生代表。
四、学生代表资格条件及产生办法
根据相关要求,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年级及主要团学组织,非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大会代表由各年级学生构成,学代会拟定代表总数为78人,共划分为5个代表团。代表要覆盖各年级并适当注意代表中女性代表、少数民族代表、港澳台学生代表及其他方面代表的比例。
各代表团名额分配如下:
2017级代表团17人(至少含少数民族1人,女性代表不少于30%);
2018级代表团18人(至少含少数民族1人,女性代表不少于30%);
2019级代表团17人(至少含少数民族1人,女性代表不少于30%);
2020级代表团17人(至少含少数民族1人,女性代表不少于30%);
院级团学组织代表团9人。
学生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电气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2. 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 品行端正, 积极上进;
3.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 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五、注意事项
1.请各代表团负责人于2021年6月10日12:00前将统计表《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名册》(附件)发送邮箱2592906943@qq.com。各代表团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均命名为“XX代表团学生代表名册”。
2.各代表团当选代表名单需在各代表所在班级团支部公示无异议后再发送,会议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028-66366731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