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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电气工程学院2023年寒假“返家乡”调研社会实践立项通知

2023年01月03日 15:06 点击数:

各实践团队:

经师生自行组队申报,各学院、机关部处推荐,主管单位审批,立项寒假社会实践团队1479支,其中校级团队75支(其中校级重点25支、校级一般50支),专项团队1167支(其中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专项9支、全国大学生科技志愿服务示范团队专项7支、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专项1支、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专项8支、寒假招生宣传专项1142支),院级团队237支。请各队伍严格按照实践计划,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圆满完成实践任务。

一、注意事项

1.各实践队要严格按照实践计划开展活动。校级团队、校级专项团队由校团委统一购买保险,院级团队由各学院自行购买保险,未购买保险的团队不能出行且不能参与评奖评优。

2.实践活动按时认真完成的队员,将获得相应第二课堂学时:原则上校级优秀社会实践队伍成员可获得16个第二课堂学时,按要求完成实践任务的校级队伍成员可获得12-14个第二课堂学时,院级社会实践队伍成员可获得不超过12个第二课堂学时,活动结束后下学期统一通知开课。

二、宣传资料提交

实践过程中,请各实践队做好照片采集、实践活动记录、实践总结、调研分析等工作。

各校级实践队实践结束后一周内,须报送1篇新闻宣传稿(1000字以内,含高像素清晰图片2-5张)至邮箱qzlshijianbu@163.com,邮件名和文件名统一为:队伍编号+XXXX市(县)寒假返家乡调研社会实践新闻材料。校级队伍编码详见附件2,校级专项队伍编码详见附件3

各院级实践队实践结束后一周内,须报送1篇新闻宣传稿(1000字以内,含高像素清晰图片2-5张)至邮箱dianqi_qingxie@163.com,邮件名和文件名统一为:队伍编号+XXXX市(县)寒假返家乡调研社会实践新闻材料。院级队伍编码详见附件4

母校招生宣传专项资料提交以招生就业处有关要求为准。

三、评优及表彰

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经费采取学校支持、项目自筹等渠道解决。校级重点团队、专项重点团队支持1000/支、一般团队支持500/支,由校团委统筹支持。寒假招生宣传专项团队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统筹支持,立项验收通知等详见招生就业处通知。院级团队实践活动经费由学院统筹安排。

校团委将根据各团队实践情况,评选优秀实践团队及个人。校团委将对获得校级优秀的社会实践团队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追加支持1500/支实践经费。

1.校级团队评优由学院团委、机关部处推荐,校团委组织考核答辩评选产生。校级优秀社会实践队每队推选2名校级优秀实践队员,带队老师推选为共青团实践育人优秀指导老师。其余圆满完成实践任务的校级队伍每队推选1名校级优秀实践队员。

2. 院级团队考核要求以学院团委通知为准,院级社会实践队评优由学院团委统筹安排。

四、安全提示

1.实践期间,师生应坚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2.返乡前,确定已与家乡实践地取得联系,已将实践内容完整告知家长并取得同意,确保已办理好实践所需的必要证件和证明,实践期间食宿建议在家。

3.实践队员应提前掌握基本的生理卫生常识和相应的急救知识,外出实践时要随身携带常用应急药物,注意个人卫生。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前往当地医院诊治。

4.实践队员要增强安全意识,保持警惕心理,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实践期间务必远离危险设施,严禁到危险地段、严禁夜间活动。

5.在公共场合注意言行举止得体,展现交大学子良好风貌。

6.保持信息联络畅通,随时向学校、家长汇报实践情况,实践结束后及时返家、返校,做好安全签到工作。

7.如遇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突发疫情或人为冲突等,各实践队可取消本次社会实践活动,请及时向校团委和学院团委报备。


请各校级团队负责人加QQ群: 716405386

请各专项团队负责人加QQ群: 600945362

请各招生宣讲专项团队负责人加QQ群:714757062295987886714732912

校团委联系咨询电话:028-66367148(郑老师、罗老师)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28-66366386(王老师)

青志联咨询电话:13281150234(王同学)、13885253195(陈同学)

学院团委联系咨询电话:028-66366731(孙老师)


电气工程学院团委

电气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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