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工作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资助】电气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2020年10月29日 16:07 点击数:

电气工程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启动我校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及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029日-114日)

学院已开启“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网上申请批次,请同学们仔细阅读《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附件2)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奖助学金管理”版块进行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2.学院评审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15日-1112日)

学院学生工作组在网上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根据学生工作组审核情况,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等额确定本学院候选推荐人选,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通过扬华素质网提交给学生工作部

学院

一等助学金名额

二等助学金名额

三等助学金名额

名额合计

电气

108

243

121

472

3.学校评审阶段时间及工作安排(1113日-1125日)

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尽快进行助学金发放工作。

二、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困难的可以申请二、三等国家助学金,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可以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


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

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等级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

二、三等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三等国家助学金

2.学院重视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将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关爱传达到学院的每一位在校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杜绝学生因不知晓而未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现象

3.国家助学金将通过银行打款方式发放,请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于2020年11月15日前登录计财处网站核实、更新卡号,学校将依据计财处网站中登记的银行卡号为学生发放助学金,没有卡号或卡号不正确的,学校将无法为其发放助学金。


工作联系人:米 艳  66366352  犀浦校区综合楼263室

        樊芝菱 66366372   犀浦校区电气馆10206


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