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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学年总结鉴定和荣誉称号评审及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9年09月16日 00:00 点击数:

电气工程学院2016级、2017级、2018级: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19年9月-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学年总结鉴定和荣誉称号评审及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请各班级按此通知要求,在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学年总结鉴定工作

1.学生自我总结

请各班组织同学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内容包括:学生上一学年在思想、学习、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认真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

[注]:请各班于2019年9月17日周二下午14:00-17:30前以班级为单位到学生事务中心10208领取《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学年鉴定表》;

请同学务必用黑色签字笔认真填写鉴定表,于9月29日下午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生事务中心10208。

2.班级民主评议

在学生自我总结的基础上,辅导员深入班级,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组织班级成员进行总结交流和相互评议,形成班级对班级成员的鉴定意见,填入《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

3.《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存档

学院学生工作组联系档案馆,将《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装入学生档案。

二、本科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安排

1.评选条件

个人荣誉称号包含: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详见《管理办法》。

2.名额分配

按照《管理办法》,各班级可推荐个人荣誉称号名额如下。

(1)竢实扬华奖章(对象:2016级、2017级、2018级)

“竢实扬华奖章”评定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学院可向学校推荐2名),评选条件见附件1。

(2)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对象:2016级、2017级、2018级)

各班依据评定条件,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民主推选三好学生;三好学生评定人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8%。其中三好学生标兵由学生工作组在推荐的三好学生推荐人选基础上,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人选,班级只推荐三好学生。

[注]: “三好标兵”、“三好学生”评选基本条件见附件1。

(3)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对象:2016级、2017级、2018级)

各班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民主推选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其中“优秀学生干部”评定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8%。明诚奖评定人数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10%。

[注]: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评选基本条件见附件1。

(4)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对象:2016级)

该奖项仅在2016级中评选。各班级组织召开优秀毕业生评选主题班会,按照《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的相关评选条件,由班级同学民主评议提名,并经班委会集体讨论后,提出班级的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定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8%。“省级优秀毕业生”由学生工作组在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基础上,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人选。

3.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

按照《管理办法》,流程为: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见附件2,准备相应支撑材料。

(2)民主评议。班级、校级学生组织、院级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民主评议后,班长(学生组织负责人)和评议小组组长(辅导员、班导师或学生组织指导老师)应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无需盖章),并填写、打印附件3《电气学院XX班本科生个人荣誉称号拟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连同学生个人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一起,于2019年9月24日17:00之前交到10208,同时将《电气学院XX班本科生个人荣誉称号拟推荐人选名单汇总》电子版以XX年级XX班命名格式进行命名发送至邮箱dqxsswzx@163.com。

(注:校级社团、院级社团推荐的同学也需要填写到班级汇总表并备注)

其中,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由相应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后,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汇总后推荐至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3)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学生组织推荐学生材料,审核后,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无需盖章。

(4)院评审小组评审。院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院评审小组组长在“院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加盖学院公章,并报学生工作部。

(5)学生工作部形式审查。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班级评议小组、院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除院评审小组组长外,其余签字要求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

(6)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校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选名单。

三、本科生集体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安排

1.评选条件

集体荣誉称号包含:忠忱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特色班集体。

评选条件详见《管理办法》。

2.名额分配

按照《管理办法》,经测算,电气工程学院可推荐集体荣誉称号名额分配为::忠忱班集体(学院评选1个)、先进班集体(学院评选8个)、特色班集体(学院评选3个)。

评选条件详见《管理办法》附件1。

3.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

按照《管理办法》,流程为:

(1)班级申请。班级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集体荣誉审批表》,见附件4,准备相应支撑材料,于2019年9月24日17:00之前交到10208。

(2)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材料,审核后,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无需盖章。

(3)院评审小组评审。院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推荐班级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院评审小组组长在“院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加盖学院公章,并报学生工作部。

(4)学生工作部形式审查。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院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除院评审小组组长外,其余签字要求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

(5)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校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班级名单。

注意事项:

1.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参与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2.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3.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时,不符合条件的,直接取消该生资格,校级学生组织不可增补名额或为该生调整等级。

4.个人荣誉称号、集体荣誉称号支撑材料中的论文只认可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和被SSCI、SCI、EI、CSSCI正刊收录。

电气工程学院

2019年9月16日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docx

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doc

附件3:电气学院XXXX班本科生个人荣誉称号拟推荐人选名单汇总.xlsx

附件4: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集体荣誉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