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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业余党校第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报名通知

2013年04月22日 17:36 点击数:

第三业余党校第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报名通知

第三业余党校第3期积极分子培训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学校党校的培训计划及最新的培训流程,现将相关报名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要求完成。

一、 党课教育培训对象

党课教育培训对象必须是向党组织递交过入党申请书,并经过党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各方面表现比较优秀,且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3个月以上者,经团支部推荐、党支部审核、基层党组织和分党校批准后方可参加培训。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经基层党组织核实,分党校批准后,可优先参加党课教育培训:

1.在中学时期取得党课结业证者;

2.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积极分子”、“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者;

3.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群众反映好者;

4.积极投身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

5.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二、培训要求

学员在培训期间必须按时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和实践环节。培训课程进行完毕,学员要提交个人学习总结或学习心得体会。

三、 党课教育培训考核与结业

学员党课结业的总成绩由考试成绩、学习总结和考勤纪律三部分构成(其中考试成绩占70%、学习总结占20%、考勤纪律占10%),认定学员结业需同时达到闭卷成绩及格,学习总结、考勤纪律合格,方可结业。参加党课教育培训的学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结业:

①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学习总结低于12分或考勤纪律低于6分者;

②凡无故旷课一次或无故迟到、早退两次者;

③病、事假累计超过两次者;

④做与党课无关的事情,经多次批评教育不改者;

⑤找人代上课或考试找人代考或考试作弊者。

注意事项

请需要参加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下载填写《附表1:党课教育培训申请表》认真填写,本人签署承诺经相关人员签字后上交相应支部书记,支部书记统一收齐交到电气馆3208;申请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3年4月27日下班前。

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