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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科研院】关于提交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的通知

2017年12月08日 00:00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2166.htm),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的提交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项目清单见附件1)按时提交相关报告材料,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成果报告》填写说明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填报说明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二、《结题/成果报告》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的填写

项目负责人在填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还需编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以下简称《资金决算表》)。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3)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保证账实相符、账表一致。

2、《资金决算表》中经费决算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请务必按此时间要求准确填报。

3、《资金决算表》分为定额补助式决算表和成本补偿式决算表。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填报成本补偿式决算表,其他各类科学基金项目填报定额补助式决算表。

三、校内受理方式

结题/成果报告在线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16日(周五)。请项目负责人将最终本版本的结题/成果报告PDF文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不含附件材料)经本人亲笔签名提交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后,务必于2018年2月26日(周一)上午12:00前由二级单位统一汇总至科研院基础研究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院基础研究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成瑶、马霖

联系电话:028-66367276

电子信箱:kjczdb@swjtu.cn

地 址:犀浦校区综合楼206房间

附件1:2018年度结题项目清单(详见科研管理系统)

附件2:结题/成果报告填报说明

附件3:项目资金决算编制说明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8年12月6日